股份有限公司变更
一、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改变
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备案申请书》(原件1份);
2、企业委托书(原件1份)(可在请求书内填写);
3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由企业登记署理组织署理的,一起提交企业登记署理组织营业执照(复印件1份,须加盖本企业印章,并注明“与原件共同”);
4、股东大会决议(原件1份);
5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)(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;
6、字号查询证明或名称改变预先核准通知书(原件1份);
7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(原件1份)和悉数副本(原件)。
二、股份有限公司居处改变
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改变登记请求书》(原件1份);
2、企业请求登记委托书(原件1份)(可在请求书内填写);
3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由企业登记署理组织署理的,一起提交企业登记署理组织营业执照(复印件1份,须加盖本企业印章,并注明“与原件共同”);
4、股东大会决议(原件1份);
5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(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;
6、新公司居处使用证明;
7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(原件1份)和悉数副本(原件)。
三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改变
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改变登记请求书》(原件1份);
2、企业请求登记委托书(原件1份)(可在请求书内填写);
3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由企业登记署理组织署理的,一起提交企业登记署理组织营业执照(复印件1份,须加盖本企业印章,并注明“与原件共同”);
4、原法定代表人的革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(原件1份)(可在请求书内填写);
5、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6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(原件1份)和悉数副本(原件)。
四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改变
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改变登记请求书》(原件1份);
2、企业请求登记委托书(原件1份)(可在请求书内填写);
3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由企业登记署理组织署理的,一起提交企业登记署理组织营业执照(复印件1份,须加盖本企业印章,并注明“与原件共同”);